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1第一条 为加强景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景区和谐发展,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例》,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景区治安保卫工作由景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景区保卫科组织实施景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代表景区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治安管理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建立门卫制度。
1、保卫科负责景区大门的治安管理及交通维护,门票公司按责任分工给予配合。
2、夜晚由保卫科晚班组负责景区门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进入景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第四条 落实值班、执勤制度。
1、保卫科及其下属机构消防队、护卫队建立值班室。
2、保卫科、消防队采取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
3、东大门停车场设置值班室,采取24小时值班执勤制度。
第五条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1、负责景区治安管理工作,包括防盗、防抢劫、防人身伤害、调解纠纷、景区内交通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2、负责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及火警、火灾的处置工作,负责景区内消防人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景区内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景区各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和票务稽查。
第六条 利用景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分析景区的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 严格落实长沙市《关于公共娱乐场所禁狗的规定》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进入景区流浪狗的处置力度,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第八条 协助计财科,严格落实财务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现金在流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 严格落实《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加强景区各闸口的管理,禁止社会车辆进山。维护景区交通安全,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告标示、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条 加强景区工作车辆的安全教育。监督、督促观光车队对旅游观光车的管理,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社会车辆进山的规定。
1、驻山单位工作用车,需办理进山《通行证》。
2、施工单位车辆需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景区重点人员、流动人员管理档案。
1、加强对景区内部重点人员的布控、教育转化工作,特别是邪教及行政拘留、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并登记造册。
2、加强对进入景区施工队的管理,并对进山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景区,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安全机关。
3、进入景区施工的各施工队,向景区交纳2000元的治安安全保证金,由保卫科代收。
第十三条 落实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对景区进行安全治安情况检查。主要指景区居住区和出租屋的治安状况和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提质办应加强对进山施工队的治安管理、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治安管理和景区内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各项规定。
3、对景区内所有建筑设施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督促行政后勤公司加强对线路的检查及有关安全用电制度的落实,防止电伤人和电起火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 规范景区油库安全管理规定,油库内及附近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设置醒目安全警告标志。
第十五条 景区内严禁燃烧烟花爆竹、点烛烧香,如因特殊情况要燃放爆竹,须景区领导批准后,再派专人负责定点燃放,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第十六条 景区设立治安保卫安全奖,对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景区安全方面管理制度有力,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或发现问题处理解决及时,使景区财产、游客人身安全免受损失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玩忽职守、渎职给景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对违反生产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和景区内部安全管理规定的给与处分,对情节严重者配合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对进入景区施工队的外来务工人员,有以下行为的会同公安机关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违章用电、取火无人管理的。
2、随意破坏景区植被、破坏景区设施的。
3、有隐患不纠正、不预防,造成事故的。
4、不及时按有关《整改通知》进行整改的。
5、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
第二十条 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违反《岳麓山名胜风景区保护条例》,不听劝阻,蓄意闹事,堵塞交通的行为。
2、偷、逃票进入景区,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蓄意闹事者。
3、在景区进行流氓活动,或殴打他人的。
4、在景区内实施盗窃等犯罪活动的。
5、故意损坏景区设施,污损文物,破坏消防设施的。
6、非法在景区进行聚会或邪教宣传活动的。
7、贩卖假票及景区活动用赠票等扰乱正常经营秩序行为。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2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时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景区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上级领导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拦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3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制定以下公司管理细则,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入职制度及辞职制度
1、员工入职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招聘人员或总经理)考核合格之后,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由组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才能上班,登记表作为员工工资结算以及入职依据。
2、员工入职需要为期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以双向选择,试用期满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之 ……此处隐藏7375个字……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旅游景区所在地政府在编制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旅游景区的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旅游环境,鼓励和扶持旅游业发展。
5、景区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自主经营。景区应接受所在地旅游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服从旅游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景区应向所在地政府的计划、建设、工商、环保、林业、公安、交通、文化、卫生、宗教等有关部门经常报告工作,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配合旅游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业各项工作。
6、旅游景区应按照国家旅游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推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和定期复核制度,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取得服务质量等级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提供服务。
7、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8、旅游服务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0、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1、县级以上旅游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依法对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旅游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对旅游景区的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2、旅游景区对导游人员及景区内的游乐项目、餐饮、商品等从业人员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
13、景区的工作人员和旅游者,均应遵守本制度。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9- 为规范食堂管理、提高员工就餐质量与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餐管理
1、为合理安排用餐数量,由行政部后勤统计当日预计上班人数;
2、为避免疾病传染,用餐时应自己准备餐具,用完餐自行清洗;
3、厉行俭省节约,杜绝剩菜剩饭。
二、采购管理
1、采购管理:食堂申购→采购→食堂验货→库管收货,同时相关责任人应按填表要求据实填写《公司员工食堂(申)采购确认表》并签字;
2、食堂申购根据行政部确定的每周菜谱提出申购计划;
3、食堂采购由采购员和驾驶员共同负责,采购时应严格按照申购计划进行,如因供应短缺或涨价因素导致不能按计划实施采购时,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可用其他类似菜品代替;
4、厨工负责验收食品的质量、重量、保质期、对不合格食品,应拒收并上报行政部负责人,同时行政部后勤主管每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5、库管员负责核对食品和物资的数量。
三、厨工管理
1、厨工应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手、不准随地吐痰、严禁上班时吸烟;
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有无变质、变味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处理;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应认真清洗,保证食品和餐具卫生;应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储,避免病菌滋生或打药灭虫时的食物存储,防止食物中毒;应注意食品科学储存,防止变质、污染和浪费;
4、每天清理,每周一大扫除,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每次用餐完毕后,须将食堂地面打扫干净,保证地板、墙壁、餐桌等处无污水、污物、蛛丝等。对餐具必须做到每天消毒;
5、为防止蚊蝇污染食物,应每天点蚊香灭蚊蝇;坚持每周打药,预防蟑螂等害虫;
6、合理安排菜品品种,保证烹饪质量;
7、做好食堂物资管理,每月定期清点餐具、原料等物质;
8、持健康证上岗。
四、财物管理
1、伙食标准:每天12元
旅游景区保安管理制度 篇10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