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锦集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用工合同样本。
第一条:合同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2)合同签订之前______个月为劳动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主要从事机械车。铣加工,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结合乙方的技能特长,乙方同意在______岗位工作,具体内容为:.
2)根据甲方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按要求。准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三:劳动安全和劳动条件
1)为确保乙方劳动及自身安全,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警示
2)在合同期内,甲方视条件为乙方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4)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机密、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定额计件包工制或国家法定时间。
2)企业在特殊发展期间,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协调整休息时间。
3)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
2)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任务,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资报酬,如遇特殊情况可延期发放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3)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用工合同时,甲方应在解除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资。
4)在劳动试用期内,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若违反厂规厂纪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法给予教育。辞退或经济处罚。
3)乙方若擅离职守,擅自外出,违规操作,所引发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照价赔赏。
第七条:职业培训
1)甲方负责对乙方曾从事过该技术工种的进行技能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承担。
2)乙方未曾从事该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3)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第九条: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用工合同样本中的终止和解除
1)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2)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损失;
(3)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5)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长期拖欠工资,无故三个月内不发放工资;
(3)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因搬迁。扩建。整顿。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样本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人:
劳动者_________性别____
年龄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根据《劳动法》之有关规定和医院自身工作特性订立。
二、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特聘
在本医院部门从事职务。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从事本职工作不受干预。
(2)根据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
(3)获得甲方提供的以本职工作相关的材料和设备使用权。
2、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与本行业本职工作相关的操作规范。
(2)遵守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程序。
(3)维护甲方的利益,不得损害甲方的信誉。
(4)按照甲方规定履行个人职责。
(5)医务人员不准分流病人,不准收受红包,不准接受病人吃请。
(6)坐诊时间,每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情况进行考核。
(2)有权扣除甲方的各项应扣罚金和个人所得税。
2、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对乙方符合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承揽的工作,应承担相关责任,不得无故拒绝。
(3)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必须的资料、设备使用权,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此处隐藏2925个字…… 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属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四条 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款项:(选择打“√”)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 篇6一、《劳动合同法》的突破
《劳动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和进步,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在劳动合同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成果,相信对今后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其突破和亮点我认为较突出地体现在以下方面:
1、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以往的草案中,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多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存在挂一漏万的弊病,特别是劳动关系是极为活跃的、变动性较强的关系。该稿采用了在总则中界定劳动关系,再运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将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确定下来。不仅扩大了适用范围,适应了今后劳动关系的发展,同时避免了列举无法穷尽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
2、肯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口头和行为默示方式
由于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只能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导致实践中大量事实劳动关系无法依法调整,劳动争议层出不穷,劳动关系极不稳定。该稿正视了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第十一条将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事实形成劳动关系的视同劳动合同并纳入劳动合同法,为处理这类关系,消除这类关系带来的隐患,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3、在多方面区分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该稿作了较大突破:如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合同不同的解除条件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预见性很强的合同,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解除的补偿金的标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特别是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规定对鼓励和促使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防止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的蔓延具有积极的意义。
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的灵活就业和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劳动关系。以往由于缺少法律规制,这类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将劳务派遣作为降低用工风险、逃避劳动法责任的形式。该稿对这两种用工形式作了专章规定,对于促进灵活就业,防范用人单位以此侵犯劳动者权益,以及处理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1、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该稿第一条为立法宗旨,“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劳动合同法的灵魂,反映出该法的价值取向和主导思想。认识这一问题,应明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区别。由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劳动法的性质不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范畴,而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法的价值目标即在于通过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突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劳动合同法自然属于劳动法,其立法宗旨当然要以劳动法为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而不是在形式上公平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已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明确这一点,对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理解和适用关系重大。
2、关于劳动合同的无效
由于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在调整关系及性质上的不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不应简单地照搬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确认,而应持谨慎的态度,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无效特别是全部无效的条件。该稿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内容低于国家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的;(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种情况不当然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第二种情况规定得过于宽泛,实践中难有统一的标准予以确认。
该稿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撤销权,应当看到有进步意义。但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的不同,使得撤销权在行使上也必然会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撤销权消灭的规定上,采用了合同法的规定,即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由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加之就业带来的沉重压力,劳动者要想行使撤销权比较困难,而一旦不行使,一年的撤销期满,则撤销权消灭,劳动者将不得不接受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这显然将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另外,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上的难度,也会导致这一规定的形同虚设。
劳动合同 篇7孙先生xx年9月进入北京某物业公司做电梯维修工。按照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以及电梯维修工的职责,孙先生从事的工作全年无休,24小时不间断在岗。但是进入公司工作11年来,公司却没支付过他任何加班费和经济补偿。去年孙先生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其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17万余元。
近日,北京市一中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要求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孙先生11年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共计6万余元。
负责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60天,但是像孙先生这种一直在一个企业连续工作如何认定诉讼时效,在《劳动合同法》中却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法官审理这类案件只能根据北京市高院的精神,对于职工翻老账索要加班费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的案件,两年以内部分由企业举证,两年以上部分由职工举证。如果职工能够证明企业10年或者20年一直拖欠加班费,法院应该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
近来,北京各法院受理大量类似案件,北京房山法院一庭长说,如果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来追溯10年甚至20年前的企业用工制度不科学,这么判下去有些企业将不堪重负甚至被判垮。希望最高法院在出台《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时,考虑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