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劳动合同模板集锦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时值世纪之交,不少人可能面临着与所服务的单位续订劳动合同,一些“跳槽”到新 单位的人,也需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对此,我们有一些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供参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合同主体。因此,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且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劳动纠纷中,有少数 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再次约定试用期,特别是在短期合同的续约中容易出现,这是与《劳动法》相违背的,需引起注意。 *工作内容、职务的聘用应清楚明了,使劳动者知道自己做什么、发展空间有多大, 也避免了过于频繁地“跳槽”,不利于自己的成长。
劳动报酬和福利。这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劳动者一定弄明白用人单 位能提供哪些社会保险以及个人的缴付比例。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扣押保险单证的做法是不对的,劳动者应依法力争。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违法解约引起的纠纷 较多,因此,劳动者一定要将此类条款审读清楚,避免模糊的合同措词,以免发生纠纷时,维权困难。
以上规定的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在实践中,双方可用补充条款对其它事 项进行约定,如教育培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完成工作任务的奖励等,对双方权益维护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警惕劳动合同陷阱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同样适用劳动合同。在实践中,以胁迫方式订立劳动合同比较鲜见,以欺诈方式即设立劳动合同陷阱却屡见不鲜,特别是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劳动合同中,双方一定要详细订立,尤其是完成任务 的期限和验收标准,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争端。另一类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捏造事实,或故意告知不真实情况,使另一方判断失误,如劳动者把他人劳动成果窃为己有,欺骗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不真实的利益如住房等进行虚假承诺,却不能兑现,从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等。
劳动合同 篇2甲方(用人单位):昊博国学幼儿园 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西华西路昊博国学幼儿园性质:民办教育机构 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田雨春 电话号码:133112890000313--5851234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自日起至月1—3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为昊博国学幼儿园。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六天,工作时间参照具体作息时间表。
四、劳动保护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重视乙方在园内的安全。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领导力与执行力 元/月,班级管理 元/月,遵守园规/月,业务考核(包括教学质量奖,含备课) 元/月。 目标奖:安全奖 元/月,满勤奖 元/月,出勤奖元/月,家长评价奖元/月,班级效益、贡献奖 元/月。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甲方继续聘用乙方,应续签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须严格遵守园纪、园规,并按本幼儿园教职员工奖惩方案执行奖惩。
2、各教职员工签订本合同后,需交纳押金800元/人,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后退还,如续签可不退(双方自愿)。如违约扣除乙方所交押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仔细阅读,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一、什么是无期限劳动合同?
无限期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简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什么情况下签无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里讲到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就是不论劳动者条件怎么样,哪怕你第一次到这家单位工作,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个不管是不是20xx年以后,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要签,单位是不能拒绝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个适用于国企改制的职工)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 ……此处隐藏1728个字……么,缴纳法定保险金对他们并没有吸引力。他们宁愿多增加一些工资,也不愿意缴纳保险金。所以,如果不能在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障等方面重新分配社会保障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承担部分义务,那么,因劳动合同法实施而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将会持续下去。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支出绝对增加,劳动者在缴纳社会保障金方面的支出也可能随着工资的增加而相应增加。要想解决这一难题,不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权利义务的重新分配,而应引入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由其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抵触情绪将大为减少,劳动者也不会因害怕收入相对减少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从本质上来说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由于在某些规范设计上操之过急,才会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输”的局面。由于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所以,劳动合同法所提供的各项权利,对于外出务工人员来说,可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他们宁可在短时间里获得更高的现金收入,也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获得远期的社会保障费用。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在科学调整工资标准的同时,加快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同时由政府主动为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所增加的成本,为用人单位排忧解难,为劳动者消除后顾之忧。
政府社会保障机关这样做,还可以促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许多外出务工人员背井离乡,外出务工,他们的基本保障仍然来自在老家承包的土地。而政府为他们提供部分的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障费用,一来可以让他们更加安心地在城镇工作,主动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劳动关系;二来也可以增加他们的实际收入,从而为他们举家迁入城镇生活提供物质保障。
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政府积极介入,可以改变目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平衡的局面,间接提高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标准。这种多赢的局面,应该是政府追求的目标,也能充分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本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 其他约定条款
1.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5.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6.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7.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