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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劳动合同

时间:2023-12-28 21:31:54
工作劳动合同(15篇)

工作劳动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劳动合同1

1 总则

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和人事制度的不断健全,建立一个科学的、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迅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可能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成本,但是却是职员的职业安全感和较高忠诚的体现,对留住优秀的人才有实际的保障。个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涉及劳动者的有关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等的规章制度,保证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北省劳动合同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1 劳动合同订立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告知劳动者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以及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招聘符合工作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单位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招聘人员应如实告知。

3)妇女、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歧视。

4)自招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由人事部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2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并根据劳动者所在具体岗位作出明确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工作时间;

(4)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5)社会保险和福利;

(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7)职业培训;

(8)休息休假;

(9)劳动纪律;

(10)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条件;

(11)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并可以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就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约束力。此情况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2)劳动者从事涉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下同)工作的,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也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规定的人员到与本企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3劳动合同的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招聘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同期限,并如实告知应聘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2)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且表现良好,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比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十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并受劳动合同条款约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满,不再继续雇佣的,应说明理由。

2.5 无效的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3)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 限制或损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内容显失公正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6劳动合同签订的其他特殊情形

1)劳动者被单位派到其分支机构或持有股份的企业以及其他法人企业工作,且仍与本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与派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由单位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厂长、经理,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者,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就业的,须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

4)企业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企业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

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 ……此处隐藏17015个字……新入行人员,一般要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新参加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能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固定期限一般为三年。在建设银行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工作人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终止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第四章 工资及待遇

第十二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工作人员,执行行员等级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应执行《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十三条 职业培训、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应当根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人事部备案。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总行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作劳动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 ______(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5)年度考评不合格的;(6)泄露工作机密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被依法罢免的;(9)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5)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鉴证人员: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鉴证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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