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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12-30 14:57:32
有关劳动合同3篇

有关劳动合同3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规则的社会中,合同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它是解决民事关系目前最好的方法之一。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第种作为本劳动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本工作任务结束终止。工作任务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 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执行。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 章)乙 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 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技术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达到行业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在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标准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资元。

乙方在使用期间的工资每月/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无。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代工的,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生活费或按/ 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并对职业进行教育。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

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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