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协议书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贷款协议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协议书 篇1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中国农业银行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 ____________地(市)行、____________县支行(系借款企业的开户行)协商,决定联合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贷款。为了保证贷款安全,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现就贷款各方责任、义务、额度、发放、收回、管理、上划利息和加罚息等协议如下:
一、贷款额度
____________年对____________发放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总行、总(区、市)分行、地(市)行、县支行贷款额度依资按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承担。
二、规模和资金的筹集
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县支行均优先筹足应承担的贷款规模和资金,及时、合理地向企业提供贷款。各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应承担的资金和规模份额,保证贷款足额投放。
三、贷款发放和收回
为了简化手续,发放联合贷款由开户行做好初审工作。并签注明确意见,各级行审查同意行,委托开户行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早述贷款发放后,由开户行负责管理和收回。贷款收回后,按原定比例上交各级行。
四、利息的上划和方式
开户行按规定结息期收取利息后,对应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的利息,应在三日内全额上划。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样方式办理,总行按利息收入1‰付给开户行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由总行定期返还开户行。
五、贷款的管理与监督
开户行每半年对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主动分析,并就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一并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
六、贷款的加罚息
企业借款期内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联合委托开户行对其实施信贷制裁,并将加罚息的70%按联合贷款所承担的份额分别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30%留给开户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联合贷款的____________共同协商解决。如遇特殊情况,开户行应立即报告总行。
八、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联合贷款行签字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贷款协议书 篇2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向其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宜。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处理甲方向合作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事宣。
2、乙方就受托范围内的申请贷款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条 申请贷款金额
甲方委托乙方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贷款机构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贷款所需的所有证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若甲方不协助乙方申请办理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请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3.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相关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据此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承担乙方在前期代理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没有产生费用,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无需赔偿甲方任何费用。
4.乙方应按贷款机构的要求及甲方的委托,积极为甲方办理贷款申请事宜。
5.贷款机构根据自身的标准及规则决定是否贷款给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贷款机构的标准及规则,实现甲方的借款诉求。
6.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贷款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告知其真实情况。
7.甲方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为甲方向贷款机构提供申请资料、情况说明书,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 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__%作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综合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代办服务费、合同工本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2、甲方以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托费用。
3、贷款机构需要客户交纳的与贷款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委托费用的付款时间
1.在签订本协议后至贷款机构通知同意贷款给甲方前,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2.乙方代为申请办理贷款成功,则甲方在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当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条件原因(如征信问题、负载比过高、担保物不足等)贷款机构不同意贷款,则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不相互赔偿任何费用。
2、若非贷款机构不同意原因甲方终止贷款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作为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已产生的相关费用补偿。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则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以利、充协议的方式子以确认。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及代表人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扰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手机号码: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贷款协议书 篇3
委托方(甲方):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岳正军所属位于青川县曲河、桥楼等乡的林权、地权贷款业务,委托居间人(乙方)促成签订贷款合同(协议)并执行该合同或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之有关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甲方承诺在该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按照该笔贷款总金额的5%既人民币:元(税后)支付给乙方。
二、居间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当日一次性付清;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中介公司服务费、工商代理增资费、评估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包括招待应酬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居间协议》不因甲方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执行该业务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违约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本《居间协议》具有与劳务合同、中介服务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当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的权利,本《居间协议》至佣金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五、本《居间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委托方(法人或代理人):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本《居间协议》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