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协议书汇总8篇
在生活中,协议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协议书 篇1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为明确业务关系、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费用结算及风险责任划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经营资质,任何一方因上述资质缺陷致使对方受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均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必要资质。1.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业务操作,主要是指国内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具体委托货物品名、提货地点、送货地点、收货人等以单票确认为准。
1.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业务进行转委托。乙方擅自转委托的,乙方对转委托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服务范围与权利义务
2.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应当明确委托服务范围与要求,具体委托事项的信息及要求,以运输委托书显示为准。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当恪守职责办理受托事项。甲方应当对于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疑问予以及时如实答复,对于海关、商检或其他主管机关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和办理。
2.2甲方变更或者撤销委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
2.3集装箱运输
2.3.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业务,应当提前向乙方告知货物名称、单证号码、数量、体积、重量、提货地点、装载要求、运输要求、收货人、收货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信息以实际需要为准,便于乙方及时协调车辆、设备及人员。
2.3.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及时领取提货单等必要单据,询问提货时可能需要的费用,相应费用应当由乙方先行垫付,并按要求办理提领集装箱排期。如乙方认为提箱所需费用金额较大,不予垫付的,乙方应当于询问确认费用后,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费用。
2.3.4乙方应严格按照排期按时至指定堆场提取集装箱,并办理必要手续。乙方应当在提领集装箱时检查集装箱外观。集装箱外观存在破损的,乙方应当拒绝提货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进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货时未提出异议的,除有相反证据,否则视为集装箱交付时外观完好。
2.3.5因货物特殊性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取样、检验、检疫等打开集装箱箱门的操作,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查场地的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取样等可能造成货物短少、毁损的行为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示进行,不得擅自处置货物。
2.3.6乙方应当安全、及时将集装箱运往目的地,不得有无故拖延、换车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货物风险或货物毁损灭失可能的行为。因天气、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运输暂停、中止、延迟及其他不能按时到达收货人的情形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通报具体情况,妥善保管集装箱,确保货物安全。
2.3.7集装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装箱存在明显变形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收货人提出异议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货人拒绝收领货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根据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装箱运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装箱完好的,乙方应当取得指定收货人签收。签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除有相反证据,视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运输。
2.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框架箱公路运输业务的,参照前述条款执行。
第三条费用结算
3.1结算标准:
3.1.1本协议下的相关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根据实际委托业务情况,正式委托前协商确定为准。
3.2结算期
3.2.1乙方每月于5号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
3.2.2甲方应于收到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若甲方对费用清单有异议,应在上述异议期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确认清单中的费用。对于有争议的费用,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争议部分的协商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应于费用确认之日起45天付款给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为自费用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违约及赔偿
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实准确,所有文件之间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内容与货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交付货物、货损货差、额外费用、甲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损失或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其它
5.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5.3协议的变更、补充应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经生效,取代之前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5.5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的委托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 篇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承运的品牌有: 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 ……此处隐藏2604个字……回报给甲方.
6.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 甲方就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向乙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乙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7. 甲方在承运过程 中发生的体贴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甲方负责.
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 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代表签到署: 乙方代表签署:
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运输协议书 篇8甲方(托运方):上海顺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乙方(承运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广灵4路21号甲12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钢材提供钢材销售的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迄地点和数量: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钢材;按吨数或件数计价。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2、货物的起运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3、到达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1.4、甲方的《运输委托单》及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5、乙方每次派员到甲方领取提货单和签收《运输委托单》时需凭乙方公司的业务介绍信和身份证签收。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运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拥有的、能正常营运车辆的证明。
2.2、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业务询单(书面或电话等)后十五分钟内回复甲方是否接受业务。
2.3、货物运达签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中:上海地区需在 2 个工作日之内、华东地区需在 5 个工作日之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它地方按《运输委托单》临时约定。
2.4、乙方实际装货应与《运输委托单》清单应当完全一致(包括货物的完好程度),在装运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装货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应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5、乙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后,负责验证收货人的身份和协助收货人的验收,并要求收货人签字盖章,如收货人的收货清单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6、乙方应按照托运方委托运输货物的原始包装进行装卸运输,不得出现货物因污染,损坏等导致货物的情况。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2.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到货时间”将货物运达。实际签收时间晚于《运输委托单》规定时间的延迟送达货物。
2.8、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华东地区主要启迄地的运输价格表,如有必要,每周一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提前6小时,将未来18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上海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3.2、甲方提前12小时,将未来36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华东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3.3、委托业务完成,甲方审核所有乙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和符合国家税务局规定的运输专用发票、核对单据数量、评估服务质量无误后,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所有运输款项。
3.4、甲方在相同价格的情况下优先向服务优良的乙方提供业务需求,并在行业内优先推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上述2.4、2.5、2.5所指货损的金额指该批货物的销售价格乘所承运货物货损量所得价款。。
4.2、延迟送达货物的业务按《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运价自动下调50元/吨结算运费,以此作为违约处罚。
4.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结算的,甲方按延期时间、运费和同期银行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仓库管理制度
1.1.自管仓库管理制度:
1.1.1.定义:自管仓库是指本公司租赁合适的仓储场地、并由本公司仓管人员对在该场地堆放的货物施行成本控制、自我经营管理的库存管理方式。
1.1.2.自管仓库的入库管理:
1.1.3.所有货物入库前需得到采购主管的书面入库通知书,并整理仓位和库位
1.1.3.1.货物入库时应当核对入库通知并检查货物质量,将收货情况填写收货通知清单后立即交付采购经理,同时报告和备案变形货物的数量。
1.1.3.2.入库时的安全生产:
1.1.3.3.货物入库后协助采购经理复合入库数量、核对差异,核对无误后及时编制卡号由ERP库存帐录入账面存货数量。
1.1.4.自管仓库出库管理:出库时必须严格核对出库单明细,按出库单明细发货。发货时坚持“先进先出,锈货先出”的原则,并可凭此原则在客户可能接受的前提下,主动调整发货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1.1.5.自管仓库盘存管理:由于理论计重和过磅计重的原因,难免有账面盈亏的出现为此:
1.1.5.1.每次发货应当记录计重差异,每月将合计的计重差异报财务和仓库主管,经财务和仓库主管审核批准,调整ERP系统的库存。随时保持存货的帐、卡、物“三相符”。
1.1.5.2.所有保管货物不得出现件数差异。件数差异以工作质量事故论,按照公司相应的处罚条例处理。
1.2.托管仓库管理制度:
1.2.1.定义:托管仓库管理制度是指本公司委托合适的仓储公司保管本公司物资的仓储管理方式。
1.2.2.托管仓库入库管理
1.2.2.1.所有货物入库前,采购部门应当将入库通知书发至托管仓库的业务部门和本公司的仓管人员。本公司的仓管人员应当提前检查场地的合适性,并督促托管仓库对将要堆货的场地作出合适的安排,
1.2.2.2.货物入库后本公司仓管人员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的业务部门收取符合合同规定格式的入库明细表,交给公司,并由ERP系统人员录入。
1.2.3.托管仓库出库管理:
1.2.4.货物出库后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收取发货清单并核对库存,发现错误应当及时提醒托管仓库纠正。
1.2.5.督促托管仓库按先进先出和锈货先出的原则出货,并对必要的情况通知托管仓库调整出库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1.2.6.托管仓库盘存管理:出现计重差异按1.1.5条处理;出现件数差按仓库协议规定处理。
1.2.7.
1.2.8.托管仓库合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