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学生安全协议书汇编五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安全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班会和安全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学生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都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吸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吸烟、酗酒,甲方应及时制止,学生在校外期间因吸烟、酗酒而发生伤残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4、甲方应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
5、学生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学校学习期间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6、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不得骑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甲方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后,甲方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甲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自杀、自残事件;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四年级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20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2
各位家长:
当您好的孩子第一天步入我校,我们就共同担负起教育您子女的重任。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长,茁壮成材,已成为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特别是我们的寄制小学狠抓安全工作就更为突出。另外,随着社会一些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影响,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也成为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作为一名家长,您不仅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材,更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人。为了能更好地教育您的子女,使他们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安全、健康地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将学校的一些制度和想法提供给家长,恳请各们家长给予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管理。
1.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学区决定各村的一至四年级全部到校住宿。如家长执意让学生跑校的住校生回家与返校途中,家长一定要亲自接送,负责路途安全,在往返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故或不愉快,学校概不负责。
2.在校学生突病或有其它突发事件时,学校要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学生家长,家长应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
3.学校严禁将不安全器械(各种刀具、斧头、铁棍等)带到校园,要求家长及时检查自己的孩子是否拥有不安全器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带入学校一经查证给予劝退处分,并报当地机关给予解决。若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已告诫家长,家长未行使监护人职责,学生违反的,后果自负。
4.家长应教育子女在回家、返校途中不得坐农用三轮车或其它不安全车辆。不得坐超载或没有手续的客运车。徒步或骑车的必须遵守交通法则,冬季建议家长安排学生在下午2点到下午5点之间返校,以避免天黑出现安全问题。
5.家长在学生节假日开学后不能返校时,请于当晚及时通知校方。联系电话xxxxxxx,以便查证,学生节假日不留校。望家长合理安排好孩子的生活用品。
6.家长教育子女安全使用一切电力设施,学校、宿舍、教室一切电力设施,学生只能正常使用,出现损坏或异常时,由班主任或电工处理,严禁学生自行处理,违者后果自负。
7.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学生患有疾病不能正常参加学校活动的,家长必须通知校方,如隐瞒不说的,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希望劳动生产率妥善处理好各种上,当与他人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生活教师,正确合理解决矛盾,发生打架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8.家长应教育子女有事请假,凡私自离校的.后果自负。
9.学校严禁学生染发,穿哥装异服,家长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望基给予孩子买衣服时,考虑是否符合小学生身份。
10.家长应教育子女,注意冬季煤气、用火、用电、饮食、衣着、生病和出行等日常应具备的安全意识。增强日常安全防范意识,不靠近危险环境,不参与危险行动。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3
甲:xx中学
乙:考生及学生家长
基于实际情况和广大考生家长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点,为了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长(乙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监护人陪同考生往返考点,且往返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参考期间遵守交通法规。
二、考试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的食宿问题。乙方全面负责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认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强化考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牢记学校中考带队的联系电话,有情况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四、乙方护送考生安全到达考点并在考试结束时安全返回家中;每科开考前半小时带领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在考点外等候考生并安全带回住处。
五、考试期间,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饮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规、不闹事、不打架斗殴。
六、考试期间,乙方须与甲方保持联系,有问题及时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决;另乙方每科开考前和结束时要留意考点大门口是否有学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贻误。
七、我(乙方)一定会认真负责,确保安全无事,如由于我未按上述条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问题与学校及班主任无关,一切责任由我承担。
此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望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协议仅适用于中考期间。
甲方:(盖章) 乙方: (考生签字) 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
xx镇xx中学
xxxx/xx/xx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4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区宿舍管理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生活秩序,构建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宁静、清洁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凡我校区住校学生必须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方可安排住宿。
一、 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宿舍开门时间为:每天早上6:30,关门时间为:每天晚上22:30, 宿舍点名时间为:22:30分,每天晚上23:30统一关灯休息。
第二条、学生应遵守宿舍(公寓)会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并由值班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手机要随身携带;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给他人,离校或调换宿舍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门,钥匙遗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第五条、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严禁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翻窗、翻门或踹门等违反道德、法律和校纪的行为;严禁学生持有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和管制刀具,一经查处,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第六条、严禁向窗外、走廊和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破坏环境卫生,在宿舍(公寓)内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等。
第七条、学生有协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员维护学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和保卫处报告。
二、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第一条、对违犯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者,按照《云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
第二条、对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者,将从严处理,并参照《云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条、因在宿舍(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务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并参照《云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对于晚归、未归、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具体为:晚归一次给予警告处分,晚归两次给予记过处分,晚归三给予次留校察看处分,晚归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未归一次给予记过处分,未归两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未归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酗酒一次给予记过处分(不论是白酒还是啤酒也不论是多喝还是少喝),酗酒两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酗酒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打架斗殴:根据打架斗殴性质及其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聚众滋事:对于聚众滋事的第一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赌博:第一次参与赌博的将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参与赌博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参与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对于通过网络观看、传播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者,学院将取消该宿舍(公寓)使用网络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于私接、乱拉电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违章电器、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异性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八条、学生住宿应按照指定的房号就宿,凡擅自调换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处。经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第四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向窗外和走道上泼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内烧纸,乱扔果皮、纸屑,在室内外乱写乱画、把脚印踏在墙上、踢、拍球、操作带响动的体育用具、饲养宠物等,经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五次给予记过处分,第六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七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从事商品营销活动(包括小食、小百货、租书、租碟、电话卡等)者,视其情节后果,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在宿舍(公寓)内存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没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违反的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违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违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点张贴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标语等。经教育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故意损坏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则按原价的双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私自调换门锁、锁心或另加锁,用脚踢门和翻越门窗者,负责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作为住校生以上条款我已明确知道并自愿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接受以上条款的相应处分。
甲方: 乙方: (班级: )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5
为了确保学生在中心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中心,中心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中心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中心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中心有过错的,按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中心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中心的设施有关,但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2)中心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开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中心共同负责,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负责任。
7、中心开展中心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中心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中心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中心或私自离开中心,中心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中心院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中心不负责任。
9、中心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中心、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师承担部分责任。
10、中心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放学后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库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3、学生在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本中心学习期间。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二0xx年xx月xx日